| 索 引 號: | 11371728004497448Y/2023-01109 | 分 類: | 高校畢業生 |
| 發布機構: | 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11 月 14 日 |
| 標 題: |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補貼(2023年度) | 發布日期: | 2023 年 11 月 14 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內容概述: |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補貼(2023年度) | ||
- 索 引 號:11371728004497448Y/2023-01109
- 分 類:高校畢業生
- 發布機構:東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標 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補貼(2023年度)
- 成文日期:2023 年 11 月 14 日
- 發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14 日
- 內容概述:【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補貼(2023年度)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補貼(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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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人群: | (一)以往年度已經通過市里審核并享受補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要求仍在原企業正常履行勞動合同)。 (二)2023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我縣民營企業從縣外(指2022年6月30日前未在東明縣繳納過職工類社會保險)全職新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并與用人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 ||
| 享受條件: | 符合上述范圍、條件的,鄉鎮(含街道、開發區)所轄民營企業引進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經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 ||
| 政策內容: | (一)以往年度已經通過市里審核并享受補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要求仍在原企業正常履行勞動合同)。 (二)2023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我縣民營企業從縣外(指2022年6月30日前未在東明縣繳納過職工類社會保險)全職新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并與用人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我縣民營企業”是指東明縣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并納稅的正常營業1年以上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不含勞務派遣類企業下同)。 符合上述范圍、條件的,鄉鎮(含街道、開發區)所轄民營企業引進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經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照博士、碩士、本科分別給予每月1500 元、1000元、600元生活補助,連續補貼三年,由縣財政全額負擔。 | ||
| 補貼標準: | 博士、碩士、本科分別給予每月1500 元、1000元、600元生活補助,連續補貼三年。 | ||
| 流程材料: | 1.《營業執照》復印件3份(加蓋企業公章); 2.到民營企業就業的勞動合同復印件3份(加蓋縣人社局勞動關系科室公章) 3.《勞動用工備案職工名冊》復印件3份(加蓋縣人社局勞動關系科室公章 4.企業正常納稅信息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加蓋稅務機構公章) 5.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需由參保的社保機構加蓋業務專用章) 6.金融機構代發工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加蓋金融機構公章): 7.身份證復印件3份; 8.畢業證書復印件3份; 9.學位證書復印件3份; 國內高校畢業生除需提供1-9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10.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需在有效期內)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在有效期內)打印件各3份; 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1-9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11.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 12.《菏澤市企業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3份(個人填寫)。 | ||
| 經辦渠道: | 符合上述范圍、條件的,鄉鎮(含街道、開發區)所轄民營企業引進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經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 ||
| 辦理期限: | 市級補貼每年集中發放一次,次年的6月30日前將申報年度的市級補貼撥付到位。在撥付資金前已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再享受申報年度市級補貼;每人享受市級補貼期限最長為36個月。 縣區(含魯西新區)所轄民營企業:市財政配套部分撥付至縣區財政局,由縣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發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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